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定期向校党委和行政汇报工作;
二、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三、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学生工作干部例会;
四、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奖助学金等的年度的评定、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和违纪行为的查处,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区及学生的安全和治安工作,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有关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奖励工作;
七、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节假日学生放假事宜安排。负责新生迎接工作;
八、负责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普通学生各类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负责全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国家助学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专项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的评审、发放等管理工作以及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等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勤工助学工作实施及管理;
十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做好有关宣传、普查、分析,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十三、负责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
十四、负责学工系统和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页维护;
十五、负责易班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