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师资队伍教学工作三全育人实践中心科学研究招生就业学生工作下载中心校友分会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中心>>能机工程实验中心>>规章制度>>正文
  新闻浏览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政10号-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2022-07-02 17:39:31 来源: 浏览:

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10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的

通  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71


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三、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管理的各项台账。经常核查仪器总账和实物明细分类帐。

四、监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提供实验仪器和药品,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定期向领导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七、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