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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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金融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024-02-08 08:44  点击:[]



学院仪器设备是完成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物质保证。为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做到物尽其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所有仪器设备只供本院教职工使用。因特殊情况需借出时,须经院主管领导同意、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外借手续,方可外借。

二、外借仪器的借用和归还,均要当面验清仪器设备状况。一旦用坏,及时修理,修理费由借用方承担。修理不能恢复原状态时,借用方须以原值的两倍予以赔偿。

三、学院调出或不再承担教学的教职工应到院资产管理员处及时归还所借用的仪器设备。

四、学院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一物一卡制,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

五、学院办公电脑由使用者个人管理,原则上只能用于处理学院的公务,其它用途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原则上禁止学生使用办公电脑。

六、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除学院教师按教学计划使用实验室上课外,不得将其挪做它用,如确需借用,借用方需书面报告经教务处主管领导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七、学院教师和各部门所需仪器设备,每学年期末以教研室或部门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管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由学院里统一做计期向学校申报购买。

八、仪器设备按学校规定和程序报废、报损。报废、报损前,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对设备器材进行拆改或拆取零件做它用; 报废、报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及时到学院资产管理员处核销财务帐目。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资产管建员应及时整建书面材料交学院分管领导按学校规定做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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