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政策性加分审批流程
1.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成绩管理的教务秘书在每学期开学时统计好政策性加分学生名单,填写好该表,并将相关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材料附在该表后;
2.该表及附件材料送至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盖章);
3.教务处分管领导(明德楼308室)审核签字;
4.教务处综合科(明德楼309室)盖章;
5.该表存一份至教务处运行科(明德楼302室);另一份返回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由负责成绩管理的教务秘书办理并签署意见。
(备注: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的学生专区下载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成绩政策性加分审批表,并填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