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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1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附件 1)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1.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2.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3.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4.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推荐指标

    根据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分类建设规模和前两批已认定情况,我厅线上课程拟推荐国家下达的第三批限额总数的 17%左右,线下课程拟推荐 8%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拟推荐 57%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拟推荐 9%左右,社会实践课程拟推荐 9%左右。各高校各类课程推荐比例可参考上述数据确定,具体推荐指标待教育部限额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所有推荐课程从已认定的2018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19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 2019 年认定的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省级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 年和 2021 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3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进行遴选。已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不参与此次推荐,被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

(三)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课程须于 2024 1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四)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超过 5 人,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负责人需从原团队成员中产生,并符合文件上述规定,同时需填写《高校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附件 2),经原、现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字确认、学校同意后,报送我厅审核。

(五)补充说明

每类课程具体报送要求可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 3)和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 4)。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各高校在推荐限额内组织遴选,经学校官网公示 3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正式行文向我厅推荐。

2.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教育部限额择优遴选,经我厅和各高校公示 10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参加国家级评审的课程。我厅在评审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推荐参加国家级评审的课程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经所在高校相关部门把关后,在工作网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由申报高校和我厅完成报送信息的审核和在线申报、推荐提交工作。

四、认定后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完善一流课程退出机制,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包括前两批已认定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教育部将建设信息平台,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2.加强审核把关。各高校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3.严格工作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各高校于 12 26 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学校公示文件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 5)以 U 盘的形式专人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每个 U 盘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注明学校名称。

2.纸质材料。推荐参加国家级评审的课程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由所在高校审核推荐,并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于 2024

1 31 日前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每份材料一式一份。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二段 238 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503 室,联系人:尹怡、唐慧,联系电话:1868468206207318472085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高校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更换申请表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3 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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