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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等六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04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效率和质量,学校决定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研究课题,以下同)、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课程研究性学习与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项目、教学案例库、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和校企合作教材项目等六类项目进行结题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管理要求

1.组织结题单位

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2月22日前完成本学院教师和在本学院上课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校级教改等六类项目的结题工作。

2.结题评审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采取答辩评审制,要求项目负责人全面介绍该项目实施以来所做的工作,尤其是面向本校、本院或本专业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结题专家组对项目研究与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项目负责人就专家提问进行回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与成效确定结题结论。

2)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要求主讲教师上一堂院级以上的公开课,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3)对于课程研究性学习和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项目、教学案例库和校企合作课程等三类项目的结题,学院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评审意见。对于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校企合作课程可以直接通过验收,不需要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但需在项目验收汇总表中注明。

4)校企合作教材的结题只需提供一本出版的教材或其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3. 未结题项目处置

请各学院对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2022年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课程研究性学习和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项目、教学案例库、校企合作课程和校企合作教材等六类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并报送结题材料。今年结题状态为“延期结题”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否则一律撤项处理。今年结题状态为“按时结题”的项目,如本次不能结题,允许延期一年,如延期后仍不能结题,则进行撤项处理,并收回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校级项目。

4.教务处组织核查

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于2023年12月25日后到各二级学院开展六类项目结题结果的核查,核查工作与学院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检查一起进行,核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对项目管理不到位、结题验收把关不严格、结题工作开展不及时的学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减少新增立项数量,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材料要求

1.教研教改项目负责人填写教改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将申请书、实施方案、实施效果分析和总结、论文等佐证材料和原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作为附件。

2.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负责人提交公开课后经过完善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教学设计表》(附件2)、该节课的授课记录(照片或新闻)、PPT(选择性打印)等材料。

2.课程研究性学习与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提交相关附件。

3.教学案例库由负责人填写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4),并提供教学过程中使用案例提高教学效果的佐证材料。

4.校企合作课程由负责人填报相应的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提交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5.校企合作教材结题请提交已出版教材1本或其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6.学院将以上六类项目结题情况填在一个汇总表上(附件6)。今年结题状态为“按时结题”的项目,如不能参加本次结题,应在汇总表上体现为申请延期。

7.所有需要结题的项目请见附件7。

核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将附件1-6的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存档。

附件: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课程思政示范课堂教学设计表

3.课程研究性学习与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4.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5.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6.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等六类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7.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等六类项目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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