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专业类综合技能大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引导示范作用,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为国家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多更优的人才资源。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由湖南商学院承办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旅游类专业学科竞赛。根据《湖南省大学生旅游类专业综合技能竞赛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16年第三届湖南省大学生旅游类专业综合技能竞赛方案,详情如下:
一、举办单位
1.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2. 承办单位:湖南商学院
3. 协办单位:湖南省旅游学会旅游教育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办、承办单位和旅游业精英共同组建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总体策划、整体推动和组织协调。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纪检仲裁委员会,均设在竞赛承办单位,由组委会负责组建和管理。湖南省各相关普通高校必须开展校内竞赛的组织发动和校区选拔赛工作。
二、参赛对象
以湖南省各普通高校旅游类专业在校本科生为主,队长必须是旅游管理类专业本科生,各独立学院单独组团参赛。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在旅游管理类专业中跨专业和跨年级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在3-5人之间,每个参赛团队指导老师限1-2人。
三、竞赛内容
1. 竞赛主题:互联网+ 旅游创新创业项目策划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作品形式:参赛团队需要提交旅游创新创业项目书策划文稿和说明书,以及必要的图件、策划方案陈述电子稿(可用PPT、Prezi或其他多种软件制作。)
3. 作品要求:
①具体参赛项目由学生自行制定,大赛提倡不拘一格选题参赛,鼓励: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
②项目要求能够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旅游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旅游创新创业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
③项目要求目标明确,有充分的市场调研,盈利、发展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并有可靠的数据支撑,最好有相应论证模型。项目策划书一般要求包括:旅游项目描述、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内容、市场分析、运营方式、财务分析、风险分析与回避、成长与发展计划等内容。
④要求项目策划书具有创新型、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投资前景。
⑤要求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竞赛时间与要求
1. 各校预选赛
初步定于2015年4月—5月,各相关高校应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旅游类创新创业活动,并按照全省竞赛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校预选赛,选出2-3支队伍参加全省复赛和决赛。
各高校报名参加全省决赛时,必须将本校预选赛的总结及视频资料一并上交给组委会办公室,否则组委会不接受该高校报名。
2. 全省复赛
复赛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中旬举行,地点为湖南商学院教学楼。
复赛分为策划方案的专家评定、现场陈述和现场答辩三个部分。
由大赛组委会依据专家评定分数均衡分成3-4个组,组织参赛团队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每个团队陈述方案、展示作品(PPT或电子书为必须,可以展示视频、图片等作品),然后接受评委老师提问并答辩。每个团队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现场陈述时间为7分钟,答辩时间为8分钟。
评分规则和复赛程序另行通知。
3. 决赛
定于2016年9月下旬,在湖南商学院进行。依据复赛成绩选出20%的参赛队伍进行决赛,确定团队一等奖。比赛内容和评分办法与复赛相同。
决赛拟要求相关的地市领导和旅游企业精英参与,并举行参赛成果现场交易会。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根据《章程》规定,结合本次竞赛特点,设置团队奖、个人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所有获奖证书明确标注参赛学生和指导老师姓名。所有获奖团队及个人由省教育厅奖励证书,并发文通报。竞赛产生的所有方案若被企业采用或转让,可以由参赛高校及其团队与企业协商通过协议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
1. 团队奖
本次大赛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的15%、20%和25%比例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名单完全依据决赛成绩评选产生。
一等奖中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证书分别标注冠军金奖、亚军银奖和季军铜奖。
此外,设立最佳创意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创业奖各1名。根据参赛成果现场交易会交易额和企业关注程度,由企业界和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合议产生。
2. 个人单项奖
最佳风采奖1名,根据选手在复赛和决赛中表现,由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合议产生。
3.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一般设立3-5项,由组委会根据参赛高校组织的校内预选赛和复赛、决赛的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六、竞赛经费
各校预选赛由各高校自行负责。省级复赛和决赛不收取参赛学校和选手费用,但参赛期间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自理。组委会可以为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推荐住宿酒店,统一安排餐饮,费用核定后临时代收。
七、营销宣传
通过省教育厅公开发文通知各高校参赛,拟邀请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红网、驴妈妈、途牛网和去哪儿网等多家媒体全程报道与参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8774878715;0731-88689250
庾老师13574896156;0731-88687688
办公室电话: 0731-88689282
竞赛邮箱:449152731@QQ.com;
QQ群:旅游类专业学科竞赛3nd;群号:5331589125;
微信群:旅游类专业学科竞赛3nd;
官方网站:http://ly.hnuc.edu.cn/
湖南省第三届大学生旅游类
专业综合技能竞赛组委会
2016年2月26日